(1).不孝敬父母。《书·康诰》:“元恶大憝,矧惟不孝不友。”《晋书·段灼传》:“ 吴起 贪官,母死不归,杀妻求将,不孝之甚。”《花月痕》第五一回:“此地有祠有像,小子再图安逸,不想朝夕侍奉,这不孝之罪,真是擢髮难数了。” 王西彦 《老太婆伯伯》:“老弟, 孔圣人 的《四书》上不是有得讲吗?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”
(2).父母死,子于丧中自称不肖子。 清 初士大夫改称不孝。亦用作往来书信中的自称。 清
陈梦雷 《绝交书》:“不孝学识庸陋,穉年得谬通籍,性復刚褊寡合,不能与俗俯仰。” 清
陈梦雷 《绝交书》:“不孝出与年兄共议,促膝三日。”参阅 清 王应奎 《柳南续笔·不肖子》。